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下发《金银管理办法》(草案),冻结民间金银买卖,明确规定国内的南京铂金回收金银买卖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
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金币。
1982年9月,在国内恢复出售黄金饰品,迈出中国开放金银市场的**步。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自买卖和借贷**金银"。
1999年11月25日,中国放开白银市场,封闭了半个世纪的白银自由交易开禁,为放开黄金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12月28日,上海华通有色金属现货中心批发市场成为我国**的白银现货交易市场。白银的放开视为黄金市场开放的"预演"。